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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房產網訊)6月17日上午,2015年最新版的蘭山區中小學學區劃分圖新鮮出爐!趕緊看看你家孩子得上哪所學校吧!
蘭山區小學招生區劃圖(保存圖片 大圖查看)
蘭山區初中招生區劃圖(保存圖片 大圖查看)
2015年小學入學條件
(一)本區常住戶口(及有自購房產)的適齡兒童入學
1.入學條件: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滿6周歲,身體健康并具備基本的學習能力,具有蘭山區戶籍或家長有自購房產的適齡兒童(條件中的自購房產,指學生監護人的自有或自購的房產,以房權證或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交費票據或政府拆遷還建手續為準)。
2.入學報名:符合條件的家長,可從蘭山教育信息網(http://www.lsqedu.com)下載《蘭山區義務教育入學信息登記表》(也可以到片區內小學獲取此表),并據實填寫相關戶口、自購房產等信息。8月13日—14日,攜帶《蘭山區義務教育入學信息登記表》、戶口簿、家長身份證(含復印件)、房權證等有關材料,到所在片區內學校登記、報名。
3.錄取辦法:
(1)各學校對申請報名學生的材料統一進行初審,并根據情況到有關單位或居住地進行核對。區中小學招生辦公室進行復審,合格的由片區內小學予以接收。
(2)片區內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經核定的該校招生計劃的,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址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的原則,依次錄取。學位不足的由區教體局統籌調劑到周邊片區學校入學。
①蘭山區戶籍的學齡兒童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學校片區的;
②蘭山區戶籍的學齡兒童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購房產在學校片區的;
③蘭山區戶籍的學齡兒童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戶籍地在學校片區的(學齡兒童單獨一個戶口簿或在集體戶上的,需提供監護人戶籍信息和房產信息);
④學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在學校片區的(提供公安等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⑤外來人員自購房產在學校片區的。
(二)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入學條件: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身體健康并具備基本的學習能力,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務工或經商一年以上,在學校片區內租賃房屋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的蘭山區區外戶籍適齡兒童。
2.入學報名:符合條件的家長,可從蘭山教育信息網(http://www.lsqedu.com)下載《蘭山區義務教育入學信息登記表》(也可以到片區內小學獲取此表),并據實填寫相關戶口、居住、務工或經商等信息。8月15日攜帶下列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的有空余學位的片區學校申請報名。
(1)戶籍證明:原籍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含復印件)。
(2)居住證: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蘭山公安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3)務工或經商證明:
在蘭山區務工者: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區參加社會保險的原始繳費單據或我區人社部門出具的個人社保繳納證明。
在蘭山區經商者: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區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4)租房證明:提供在房產部門備案的合法房屋租賃合同(地址需與居住證一致)。
以上(2)、(3)、(4)項,時間均截至2015年7月31日,原則上需滿一年。
3.錄取辦法:各學校采用到有關單位進行比對、家訪認定等方式,對申請報名學生的材料統一進行初審;區中小學招生辦公室復審合格后,由片區小學予以接收。由于片區學校學位所限而未被錄取的學生,可向居住地所在的鎮、街中心小學申請,由中心小學視情況統籌安排到轄區內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今年,山東省教育廳《關于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4號)中明確提出“確因學位限制無法在流入地就學,要求回流出地就學的隨遷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請無法在我區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家長做好回戶籍所在地上學的準備。
2015年初中入學條件
(一)有蘭山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入學:
1.農村小學實行對口升學,所有小學畢業生直升本鎮初中。個別住址有變化的,由家長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可申請調整至實際居住地就學。2.城區小學依據六年級學生戶籍信息和房產信息,劃片安排到就近或相對就近初中學校就讀。(1)在學校片區內有自購房產的(含學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固定住所),安排到片區學校入學。(2)受學位限制,凡招生片區內無自購房產的,均按相對就近的原則進行調劑安排。3.九年一貫制學校六年級畢業生直升本校初中,不參與劃片。如監護人遷移至其它學區,可提供戶口簿和房屋產權證明申請調整至實際居住地就學。
(二)有蘭山區戶籍的區外小學畢業生入學:
由學生家長持戶口簿、房屋產權證明(含復印件)和學籍證明(含全國統一學號,分別由小學畢業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蓋章),于8月1日--3日,到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洗硯池街9號)登記、報名,由區教體局依據學生住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三)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無我區六年級學籍)入學:所需條件同小學入學部分第(二)款要求。符合條件的家長,攜帶戶口簿及家長身份證(含復印件)、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務工或經商證明、學籍證明(含全國統一學號,分別由小學畢業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蓋章)等有關材料,于8月1日—3日,到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洗硯池街9號)登記、報名。有自購房產的,材料(2)、(3)、(4)項可不提供。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依據學生住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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